本文作者:访客

“蛤蟆汤被罚45万元”事件后续:餐馆否认收到撤销处罚通知 送达程序引争议

访客 2025-07-15 17:04:58 49421
“蛤蟆汤被罚45万元”事件后续:餐馆否认收到撤销处罚通知 送达程序引争议摘要: 山东临沂一家餐馆因老板张女士发布“蛤蟆汤”菜品视频,拟被罚款45万元引发关注。7月14日早上7点左右,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

山东临沂一家餐馆因老板张女士发布“蛤蟆汤”菜品视频,拟被罚款45万元引发关注。7月14日早上7点左右,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名工作人员上门,向张女士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她签字。张女士拒绝在这份落款时间为5月12日的文件上签字。最终,在社区居委会人员见证下,市监局工作人员完成了“拒签送达回证记录”。事后,张女士的代理律师龚华质疑市监局送达的这份决定书迟到了两个多月,涉嫌程序违法。

“蛤蟆汤被罚45万元”事件后续:餐馆否认收到撤销处罚通知 送达程序引争议

当天下午,张女士的委托人王先生和代理律师前往兰山区市监局沟通,要求确认当日送达的《不予处罚决定书》无效,并撤销这一行政处罚案件,但未获实质性进展。兰山区联合调查组正就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

“蛤蟆汤被罚45万元”事件后续:餐馆否认收到撤销处罚通知 送达程序引争议

今年2月,张女士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店内菜品“蛤蟆汤”的视频。3月22日,她接到兰山区市场监管部门电话,告知该视频因涉嫌非法广告被举报,需配合调查。张女士表示会在一周内前往接受调查,并第一时间删除了视频。她认为自己只是分享美食,并没有打广告,且所谓“蛤蟆汤”实际是当地一道特色菜,食材是在市场购买的牛蛙,并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中华蟾蜍。她不明白一条美食视频为何会引来市场监督部门的调查。

“蛤蟆汤被罚45万元”事件后续:餐馆否认收到撤销处罚通知 送达程序引争议

3月24日,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被塞进张女士的饭店门缝,称餐馆涉嫌发布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且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拟依法从重处罚45万元。张女士对此难以接受,她的代理律师龚华指出,市监局未现场调查取证,两天内即作出拟处罚决定,涉嫌违反《行政处罚法》。

3月28日,张女士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和《听证申请书》,主张发布的视频并非广告、不存在违法行为。然而,兰山区市监局既未撤销告知书,也未作出最终处罚决定,始终未给出明确答复。这段时间里,张女士无心经营,饭店生意一落千丈,无奈之下于7月4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于7月10日通过法院立案审核。

让张女士没想到的是,就在法院对她的行政诉讼案件立案的第二天,7月11日晚,兰山区融媒体中心发布的情况通报称,5月12日市监局已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张女士表示,5月12日她曾被市监局叫去协商,当时根本没人提撤销处罚的事,更没有书面通知。直到7月14日早上7时许,市监局工作人员才上门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落款日期为5月12日。现场视频显示,工作人员向张女士致歉:“实在不好意思,(是我们)工作不到位。”

针对决定书延迟两个月才送达的问题,张女士的代理律师龚华提出质疑,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予处罚决定也应当在7日内送达给当事人。目前,张女士的行政诉讼已由兰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其委托人王先生表示希望通过诉讼确认兰山区市监局行为违法,并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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