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河南省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导语】: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及兵团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河南省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及兵团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在河南省开展普通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有关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国标代码:14741,招生代号:8928。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办学地点: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第八条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专科(高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学院简介: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于2020年成立,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334人,在校生8511人。学院开设有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通航产业学院、教育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6个二级分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30个专业,获国家级奖项23项,国家金奖1项,师市级及以上奖项211项。立项国家、省部级课题17项,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2个。拥有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2个,是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兵团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兵团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纪委监督申诉电话:0997-8662023。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二)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
(三)专业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3—175厘米;男生身高174—185厘米;体形匀称,下身长超过上身长2CM以上,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精神病史;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不晕船晕车;无口臭、腋臭;无肝炎、结核、痢疾、伤寒等传染病。身体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体检标准。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中空勤人员的背景调查要求。
2.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因专业特殊性,该专业适宜男生就业。
(四)所有招生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2025年学院在河南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26个,计划43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依据报考生源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注:具体科类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六章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报名方式:考生可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未举办任何单招培训班,从未承诺任何“包过”“包录取”等不实信息,任何与之相关的招生宣传信息均非学校官方行为,请考生及家长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第十六条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确认成功后,请于4月18日登录学校官网(https://www.tarp.edu.cn)查看考试方案及报考专业(以考生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作为报考专业),并于4月19日前根据考试方案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考试与录取
第十七条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内容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三)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
无法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生、社会考生、所有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方式为笔试,由语文、数学、政治三科组成综合卷,总分为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为线下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总分为300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
高中生、社会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线下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总分为300分。
4.能够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生、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政治3门科目成绩,不另行组考,具体赋分办法如下:
5.考试当天,考生须依次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在保卫人员指引下,有序进入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开考场、校园,具体考场以考生本人单招准考证为准。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说明
(一)学校招办依据单招总计划和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社会考生(含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及中职生各类考生考试人数,确定各类考生计划分配比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政治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二)文化素质考试有缺考的考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180分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218.84.232.41/)查询拟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放弃录取申请书,学院一旦收到考生的放弃申请书,该申请将不可撤销,请考生在提交前务必谨慎考虑,具体要求见学院官网(https://www.tarp.edu.cn/)。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八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三)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五)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规定为准。
2.住宿费600-800元/年/生。
(二)资助政策
1.河南考生入校毕业后在兵团范围内就业一年及以上,且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经本人申请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享以下优惠政策:
①生活补助每生三年6000元。
②教材和交通补助每生三年3500元。
③学费补助最高3500元/年,三年合计10500元。
2.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十章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邮政编码:843300
招生咨询电话:0997-8662277、0997-8662266
QQ咨询群:690301420
招生咨询邮箱:tlmzyjy@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tarp.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997-8662023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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