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新规正式发布,除了“层高不低于3米”还有别的,1个月后执行

全国范围内都必须严格执行。
今年两会期间,住建部部长倪虹表示,将修订相关《规范》,将住宅的层高标准提高到不低于 3 米。我们也及时推送了这一消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昨天,这项标准正式发布了!
住建部今天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并作为强制性的规范,它将从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应低于 3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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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公告,《住宅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是一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如果国家或各地现行的建设标准中有不一致的,以新《规范》为准。
也就是说,像层高不低于 3 米这样的规定,是全国范围内都必须严格执行的。
《规范》中对于新建住宅的建筑层高和室内净高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层高不应低于 3 米。
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6 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2 米,且局部净高低于 2.6 米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三分之一。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为卧室、起居室时,室内净高不低于 2.2 米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室内使用面积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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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国实行的住宅层高标准,是住建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住宅层高宜为 2.80 米。
北京市的《住宅设计规范》中,对于商品房的层高标准是不得小于 2.8 米,以保证室内净高不低于 2.5 米。
当然,近几年北京的新房层高基本都在 2.9 米以上。由于比较 " 卷 ",很多商品住房项目的层高已经达到了 3 米甚至 3 米以上。
而仅从规范标准来说,新《规范》中的层高标准比过去增加了 20 厘米。而且不再采用 "宜" 这种建议性字眼,而是采用了 "应" 这样强制性的约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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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规范》还对住宅建筑的室内空间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如卧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5 平米。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3.5 平米。
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集中配置的卫生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2.5 平米。
此外,《规范》还强制要求隔音、防渗漏、抗震等性能指标。比如建筑内的电梯、空调室外机等设备传播到卧室、起居室内的噪声,规定了严格的限值。
新规内容截图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 京房字 ",36 氪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