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判决多方共同向赵丽颖公开道歉 侵权案终裁决

法院判决多方共同向赵丽颖公开道歉。天眼查App显示,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告了赵丽颖与广州市金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陈某、林某之间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权纠纷案判决书。这些被告未经赵丽颖授权,使用其肖像和姓名进行产品生产和宣传销售。
法院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共同公开赔礼道歉。此外,林某需赔偿赵丽颖经济损失20万元,广州市金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陈某在2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林某和陈某还需连带赔偿赵丽颖合理费用1.3万余元,广州市金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666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不久前,上述被告已因此案被执行2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