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导语】: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3人,招聘信息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原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成立于1972年,直属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以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科研与教学为特色,内科、外科、骨科、中医科、眼科、中毒医学科、整形美容科、康复医学科、体检中心等多学科全面发展的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是省市医保、工伤保险及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医疗定点医院。
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人事、院办、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
人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岗位详见:《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 方案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henan.gov.cn)及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hnzfy.com.cn/)同步发布。招聘信息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我院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二)应聘人员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步接受现场和线上报名。现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人事科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线上报名可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hnsdsrmyy@126.com。
(三)资格审查
由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条件、学历等情况进行综合审定,符合应聘条件者,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以面试的形式适时组织进行,对应聘人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若招聘人数内的最后一名出并列名次的,需进行加试区分名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公示。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联系电话:
0371—66974630(省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371—85961108(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371—86589098(省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2.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