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被刺死,凶手父亲称害我不能回家

文|子枫解忧杂货店
2024年6月9日,四川成都一名27岁女子在家门口被人持刀伤害致死,嫌疑人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近日,该案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受害者妈妈告诉记者,凶手父亲竟称:“就这事害我们有家不能回,花钱在外面住宾馆。”
有家不能回很委屈对吧?人家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女儿了咋办?刑事案件,依法办理就是!该如何处罚是法律的事!
对此受害者妈妈表示:冷血!残忍!一定追究凶手父母责任!
子枫个人认为受害者母亲没有问题,必须追究受害者家属法律责任!如果真的是所谓的“精神分裂症”,那为什么不攻击保安?知道挑女性下手,父母教出他这样的怎么可能毫无责任?
凶手的父亲能说出这种话,就说明,也不是一个善类,就如套用一句台词:你就失去了一个女儿,而我们却失去了回家的路了。
法律应该保护无辜的人,而不应该成为恶人逃避惩罚的依据,对于精神病患者的鉴定,应该从严;
对于精神病患者的违法犯罪,应该从严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对于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应该从严监管起来,以减少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被告方不但想以凶手患有精神疾病而逃脱法律制裁!更让人寒心的是凶手家属的态度:不反思儿子夺走一条鲜活生命,反而抱怨自己“倒霉”,这比刀刃更冰冷!
怒不可遏!
凶手残忍夺走紫雅生命,其父母不仅毫无愧疚,反而倒打一耙,哭诉“害他连夜离家 有家不能回”?
受害者家属沉浸在失去至亲的悲痛中,凶手父母却在颠倒黑白,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 ?这是对死者的二次伤害,更是对法律和良知的公然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