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女子转身与男子相撞摔骨折后获赔 行人安全引热议

访客 2025-05-09 10:09:17 32683
女子转身与男子相撞摔骨折后获赔 行人安全引热议摘要: 女子转身与男子相撞摔骨折后获赔!一名女子在人行道上边打电话边行走时突然转身,与身后的男子相撞后摔倒并骨折。经过法院调解,...

女子转身与男子相撞摔骨折后获赔!一名女子在人行道上边打电话边行走时突然转身,与身后的男子相撞后摔倒并骨折。经过法院调解,男子赔偿女子7万元。这一案例发生在青岛,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提醒人们在行走时也要保持安全距离。

女子转身与男子相撞摔骨折后获赔 行人安全引热议

青岛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介绍,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在前面边走边接电话,突然转身往回走,与迎面而来的王某相撞。刘某当场倒地,经检查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二人就赔偿金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刘某的伤情进行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刘某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88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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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认为自己因王某碰撞而受伤,王某应赔偿;王某则认为如果不是刘某突然掉头,两人不会撞上。法官调取了当天小区门口的监控记录,分析认为刘某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而王某未保持安全距离,系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赔偿刘某人民币7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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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网友对此发表评论,表示走路也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解释,《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女子在无突发情况时突然转身,导致后方男子躲避不及,该行为存在过错,女子应承担主要责任。而男子在行走过程中也应当与其他路人保持适当距离,但男子无法预见女子突然转身并摔倒致伤残的后果,其虽有过错但承担责任可能比例偏重。此案以调解结案,遵循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化解矛盾。至于行人保持安全距离的说法,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可能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车辆安全距离的规定,认为行人在公共道路行走时同样需保持安全距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法官提醒大家,步行时注意力要集中,谨记交通安全规则,警惕交通危险行为,时刻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及周围环境,守护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随着手机普及,“行走低头族”已成为新型公共安全隐患。此类案例提醒我们在公共场所集中注意力,将安全放在首位,及时应对突发状况,既是自我保护,也是对他人负责。未来或可借鉴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判例,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行人安全反应距离”等具体标准,为类似纠纷提供更清晰的裁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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